除了日常的服务,有些物业公司会为业主提供个性化的特约服务,但这些服务不能漫天要价,得让业主明白消费。合肥市房产局日前发出专门通知,规范物业管理小区物业服务费收费行为。对涉及门禁卡发放(换发)以及特约维修、服务等收费项目要严格控制收费标准并公示成本。
这份通知中再度明确,市内物业企业须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服务价格登记证》,否则一律不得经营和收费;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亮证收费,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搭车收费;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必须使用专用发票。代收其他费用,应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出具票据,否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可拒交物业服务费。
与此同时,对涉及门禁卡发放(换发)要严格控制收费标准,而目前时兴的不同形式的物业特约服务,内容涉及家政网管、房屋出租转让、代收租金等,收费也要公示成本。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