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涉嫌持有伪造发票的犯罪嫌疑人毛华(化名)被依法起诉至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据了解,这也是合肥首例因持有伪造发票而被起诉的案件。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查明,毛华,45岁,合肥一家建设公司的项目经理。今年3月份的一天,毛华第一次拨通了制造假发票的电话,由于每张发票最大面值只有70万元,最后毛华以共计一千元的价格购买了5张发票联,开的货物名称都是水泥。双方约定地点,交易完成后,各自离开。就这样,毛华最终利用开的335万元假发票到单位报账。当毛华认为自己还很“安全”时,打算再次购买。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警方已经抓获了和毛华交易的假票贩子,并从该贩子手机上调取到了毛华的手机号,随后立案侦查,将毛华以涉嫌持有伪造发票罪拘留。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这是合肥市首例持有伪造发票被移送起诉的。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规定持有假发票者也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了持有伪造发票罪。
检察官提醒说 ,最近几年,假发票猖獗,制造和倒卖假发票的现象屡禁不止,他们公然在大街小巷散发制造假发票的名片,等待客户主动“上门”。市民千万不要购买,一不小心就构成了犯罪,到时吃亏的还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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