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保障性住房定价成本监审行为,建立保障性住房成本约束机制,从严控制建设开发成本,蚌埠市日前在全省率先出台保障性住房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指出,保障性住房定价成本监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真实合法、科学合理和程序规范的原则。
今年以来,蚌埠市物价局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在对该市龙子湖区政府和上海铁路局蚌埠办事处开发的两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成本监审过程中,坚持从严控制成本,两个项目共核减开发建设成本1177.1万元,核减幅度为6.47%。由于严格审核成本,剔除不合理因素,两个项目的销售价格均低于周边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30%左右。在此基础上,蚌埠市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四类保障性住房定价成本项目构成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对各项费用构成审核标准进行明确,如涉及征地拆迁、规划、勘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测绘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以自愿委托为原则,按省市规定的现行标准三分之一计算。根据成本监审实际需要,蚌埠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还研究制定了13大类成本监审表格,以增强成本监审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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