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12位老友、同事、亲戚借了102万元,本想投资到别处获取高额利息,不想遭遇非法集资骗局,亲戚朋友同事的钱不仅要不回来,自己还被告上法庭。由于无力支付高额债务,近日,程某公积金账户里的9万多元公积金被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强制执行。这是合肥市法院首次直接从未到期的公积金账户扣划执行款。
陷入非法集资骗局
今年50岁的程某单位效益良好,每月公积金收益就有2600多元。 2008年从单位内退后,程某适应不了清闲的退休生活,开始找事干。由于经验不足,程某和爱人陷入非法集资骗局。听信对方高额利息允诺,不仅将自己的积蓄交给对方。还向12位亲戚、朋友和老同事借了102万交给了对方。谁知,对方因非法集资东窗事发,不仅自己的钱要不回来了,借别人的钱也还不上,夫妻两人开始频频成被告。
卖房还债远远不够
54岁的徐老和老伴很早就跟程某相识,2008年3月起,听了程某所说的高额回报,徐老将自己的积蓄15万余元分四次借给了程某。徐老的老伴也将自己的积蓄借了7万元给程某。见程某屡屡推迟还款日期,2008年9月,老夫妻俩将程某夫妻告上法庭。
吕先生和儿子也上了高额回报的当。2008年吕先生将自己的54000元积蓄借给了程某;同年吕先生的儿子也借了33000元给程某。由于要不回来钱,吕家父子也将程某告上法庭。多则上十万,少则两、三万,12位跟程某相熟多年的老同事、老朋友和亲戚将共计102万元积蓄借给了程某。结果要不回来钱,只得上法庭。
2009年1月,借钱给程某夫妇的12人打赢官司后,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开始查封程某的财产。除了单位分的一套三四十平方米的房屋,老俩口还给儿子买了一套小居室商品房,准备给儿子结婚。案发后,该房被法院查封,法院准备拍卖此房时,为减少拍卖中间费用,程某向法院申请自己卖房,将所得全部交给法院。由于急卖加上对方必须付现金,这套房屋只卖了19万元,根本不够偿还102万元债务。
合肥法院首次扣划公积金
负责执行此案的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执行局许法官告诉记者:案件执行期间,发现被执行人工资单上每月扣划的公积金很高,每月公积金收益有2600余元。在与合肥市公积金中心沟通后,该中心同意法院扣划程某的公积金9万余元。
"公积金能否被法院强制执行一直是司法界争论的热点问题,全国法院至今都未形成统一意见。有人认为,公积金作为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专项基金类似医保账户里的救命钱,应该专款专用,不应该被执行;有人认为,公积金属公民个人财产,在法律未禁止情况下可以被强制执行。在实际操作中,也因为当事人的情况不一而难以统一‘口径’,比如,如果被执行人住着经济适用房靠公积金还贷,这种情况就不能执行;但有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高,而且缴存人买了好几套房,公积金成了福利,则可以执行。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将公积金当做保障公民住房权利的资金管理,只允许法院冻结,在未到期之前(当事人未退休前)不允许法院扣划。最近,该中心才开始对法院强制执行解冻,准予一定范围内扣划被执行人存缴的公积金。 "执行法官告诉记者。(红梅、孔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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