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商务局获悉,为拉动汽车消费,减少老旧汽车对交通安全和环境污染的影响,让老百姓得到更多实惠,从今天开始,每周二、四,合肥市在市政务中心联合服务窗口受理车主办理车辆以旧换新(含报废车)补贴资金申请工作,每辆补贴幅度,从3000元到6000元不等。 据了解,“以旧车换新车”提供资料包括:《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可在联合服务窗口领取,也可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 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时间和范围: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凡在此期间将符合有关条件的老旧汽车、“黄标车”交售给依法设立的指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换购新车的车主可享受补贴。 补贴标准分两类,其中: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轻、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5000元。 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补贴标准:报废中重型、轻型、微型载货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报废大、中、小、微型载客车,每辆分别补贴6000元、5000元、4000元、3000元;报废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以旧车换新车”联合窗口设置地点为:合肥市东流路100号C区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受理时间:周二、周四上午9:00~下午5:00,联系电话:3538350。 据介绍,根据规定,可以享受补贴的“以旧换新”车辆包括: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和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以及与国家现行报废规定年限相比,提前报废各类“黄标车”并换购新车。其中,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值得注意的是,报废车辆与新车的车主必须为同一单位或个人;报废与换购的车辆均不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对换购新车的类型、型号、品牌以及报废、换购新车时间先后均无限制,但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新车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的,不再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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