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印发《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 《规划》总体目标是建设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美好乡村。到2016年,力争全省4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20年,力争全省80%以上的中心村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到2030年,全省中心村全面达到美好乡村建设要求。
《规划》明确,从2013年开始,每年重点培育建设1500个左右中心村,全面推进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周期2年。每年治理10000个左右自然村,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建设周期1年。
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主要建设任务是完善基本乡村公共服务及支农服务功能,配置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图书室、乡村金融服务网点、公共服务中心等11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公交站、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公厕等4项基础设施,吸引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主要建设任务是保留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配置健身活动场地、便民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垃圾收集点。
在设施建设上,道路交通工程应尽量利用原有乡村道路,按交通需求合理确定宽度。在城镇供水半径内的村庄应优先采用管网延伸供水,不在城镇供水服务半径内且具备水源条件的大、中型村庄应采用独立集中供水,小型村庄和相邻村庄可结合实际采用区域集中供水,新建村庄应采用雨污分流排水系统。按照“村收集、乡镇运、县处理”的模式,逐步实现村庄垃圾分类收集、封闭运输、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规划》根据省内区域差异明显的特征,将全省分为皖北片区、皖中片区、沿江片区、皖西片区、皖南片区,实行差别化的美好乡村建设路径。村庄建设主要采用改造提升、拆迁新建、旧村整治、特色保护4种模式。在建筑风格特色上,皖北片区总体建设风格宜采用中原地区风格,皖中片区总体建筑风格宜融合皖南民居和皖北民居的特点,沿江片区宜融合江南水乡和皖南民居特点,皖西片区总体建筑风格宜带有部分徽派元素,建筑形式简洁流畅,皖南片区总体建筑风格为徽派建筑风格。
乡村环境应合理利用地形,保持田园风光,结合民俗民风,体现乡土气息。营造体现村庄特色与标志性风貌的村口景观,整治疏通河道水系,改善水质环境,以村口、道路两侧、宅院周边、滨水地区以及不宜建设地段为绿化重点,适当布置休息、健身和文化设施,注重营造和谐宜居的邻里交往空间,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在适宜发展旅游业的村庄,合理设置游客休闲设施。鼓励村民积极美化庭院,营造户户皆美景的环境效果。
产业发展上,全省将规划建设淮北平原地区、江淮丘陵区、沿江平原区、皖南、皖西大别山等5个农产品生产集聚区,保障传统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兴业富民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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