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获悉,一男子驾车闯红灯被行人指责后,下车打伤行人,被控涉嫌故意伤害罪。
2012年2月2日22时许,33岁的的哥魏某驾车路过长江东路和南陵路交口,当时恰好处于交通信号灯变灯,为了抢时间,魏某趁机加速通过,差点撞上行人施某。施某见状,气愤的拍了下车身,并骂了魏某一句。听到骂声的魏某,索性将车停到路边,与施某争论,接着二人赤手空拳,互相殴打在一起。期间,魏某从车内取出水果刀,对着施某胳膊上划了过去,施某当场鲜血直流,魏某此时也平静下来,一边拿钱让施某进行医治,一边驾车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在公安机关,双方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由魏某一次性赔偿施某医疗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7万元,对方也表示不再追究魏某的刑事责任。然而,事后,双方就该7万元是否包含已经支付的医疗费产生分歧,最终导致协议未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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