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去年12月29日曾刊出《小区未竣工验收就交付》一文,对新北区西夏墅镇丽江茗园小区在路灯没安装、道路没铺好、绿化没到位的情况下就强行向业主交付一事作了报道,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相关部门也随即到现场查看;小区开发商——常州市常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随后承诺,等小区基础设施建好后再行交付。一晃大半年过去了,本报86606666新闻热线上周五又接到该小区10幢乙单元202室业主刘某的投诉,反映小区虽然已于8月2日正式交付,但相比购房合同上的2011年9月30日的交付日期,逾期近1年的违约金却一直没有赔偿到位。
延期交付近1年
刘某反映,拿钥匙之前,开发商要求每个业主签订了一份协议,“让我们在一张空白的纸上签字,说他们只能支付3个月的违约金,一共2700元,如果不签字的话就拿不到钥匙。”刘某当时签了字,回家仔细查看购房合同后才觉得被开发商“坑”了,“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如果逾期交付,开发商要支付业主每天房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刘某算了一下,自己27万多房价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应该是27元/天,一个月约为840元,如今延期近1年,开发商应赔近万元。
记者随即根据刘某提供的购房合同上开发商的电话,多次致电常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方却均以负责人不在单位为由拒绝记者核实情况。
违约金赔付混乱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前往现场,远远地就看到小区里的部分建筑外仍搭有脚手架;走在小区内的道路上,脚下不时高低不平。从大部分房子安装了不锈钢防盗窗来看,小区的入住率已约有七八成。到了刘某家,她告诉记者,违约金赔付一事又有了新变化——开发商上周六通知她,可以多赔付1个月,17日领钱。随后,记者跟着刘某来到开发商办公室,见门口已聚集了近20名业主,但全都表示不会领这多付的1个月违约金。
“开发商说交付的日期是8月2日,没领钥匙的业主能赔7个月违约金,我们这些领了钥匙的却只赔付4个月,太不公平了!”10幢乙单元302室的业主李发胜说,小区600多户业主中,大部分已拿了钥匙,只剩40多户没拿;业主黄杏萍也向记者证实,她家没领钥匙,可以拿到7个月的违约金。大家认为,开发商应该一视同仁,严格按照购房合同规定进行赔付。
在开发商发放赔偿金的办公室,记者亮明身份要求采访负责人,“这里没有负责人,我是第一天来发违约金的,联系不到负责人也没有负责人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答道。
房产证迟迟不能办
“这个开发商不讲诚信,1月1日收取我们200元的房产证代办费,但现在却又要我们自己去办理。”李发胜边说边给记者看了开发商出具的收据,“我们是外地人,没有房产证就不能办户口,没有户口小孩上学就要多花钱。”说着又向记者出示了购房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房屋交付后90日内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在不退房的情况下,出卖人按房价款的0.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李发胜说,这一部分违约金,开发商同样没有赔偿到位。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咨询了新北区房管局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知,目前没有收到丽江茗园小区开发商的初始产权登记,所以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
对此,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峰表示,开发商房子不能按时交付,根据购房合同规定赔偿违约金无可争议。但是,如果如刘某所说,业主在领取钥匙的时候被迫在空白的纸上签字,这实际上等于是和开发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已经完成了合同变更,开发商只需给业主4个月的违约金。不过,如果业主掌握开发商强迫业主在协议上签字的证据,业主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开发商未按时为业主办理房产证,也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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