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检查首批将对合肥华润房地产开发公司、上海绿地集团合肥置业公司、合肥万科皓智地产公司、合肥拓基房地产开发公司、合肥泰峰房地产公司等1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检查。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物价部门将按照“一套一罚”的原则,对每套商品房未明码标价的行为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对于虚假折扣、虚假优惠及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将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依法处以最高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