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全省保障房建设迎来喜讯。记者昨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9月28日,全省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0.22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4%,提前1个月完成全年40万套的开工任务;基本建成29.73万套,年度目标完成率达115.6%,提前3个月完成全年任务。
今年,在全国保障房建设任务比原计划有所缩减的情况下,我省主动向国家部委提出上调原计划目标任务,倾心尽力保障改善民生。省政府在1月份就将全年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县和省有关部门,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调度,要求“10月底前全部开工、年底前基本建成25万套”。省发改委提前安排项目计划,指导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省财政厅在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的同时,继续安排资金实施专项补助;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还发行债券、利用融资平台,保证保障房建设资金需求。省国土资源厅提前单列下达新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并加快供地手续办理。各地及时分解下达任务,尽快落实开工条件,加强督促检查,全省保障房建设在各时间节点均超时序计划推进。
在抓好建设进度的同时,各地以贯彻《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为抓手切实提升保障房质量和建设品质,将保障房建成放心工程。合肥天门湖家园、蚌埠喜迎门小区、铜陵人才公寓等一批工程积极开展创建省级保障性住房示范项目,努力发挥创建项目在规划选址、工程质量、配套设施、分配管理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铜陵、芜湖、宣城等市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积极探索统筹并轨、适度保障,租补分离、分类补贴,租售并举、滚动建设等模式,有效破解准入、后续管理和退出难题。滁州、宿州等市将保障性住房与产业新城、新区建设相融合,与配套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推进“产城一体”发展。
据悉,下一步我省对基本建成的保障房将完善配套以形成有效供应,使保障房建设成果尽快惠及民众。同时完善分配和后续管理,强化在建工程质量监管,并提前谋划明年保障房建设项目,实现“确保任务完成,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分配公平”的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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