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8月14日电(记者马姝瑞 葛如江)安徽省政府14日通报了凤阳县晶鑫矿业公司“6·21”爆炸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经认真取证分析,认定凤阳“6·21”爆炸事件是一起非法买卖、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爆炸案件,相关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今年6月21日3时17分,安徽凤阳晶鑫矿业公司办公楼发生爆炸,造成17人死亡,42人受伤。爆炸发生后,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省长黄海嵩为组长的晶鑫矿业公司“6·21”爆炸事件抢险处理小组,并专设了事件调查组。
据悉,由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专家等组成的调查组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现场勘察、资料收集、调查取证,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认定凤阳“6·21”爆炸事件是一起非法买卖、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爆炸案件。
通报还说,该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已联合召开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民用爆炸物品专项行动,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安全监管局、省国防科工办等将联合制定下发全省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整治方案,深入开展整治行动,认真吸取凤阳“6·21”爆炸事件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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