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确权的最后“冲刺”
《征收条例》制订中的另一个拦路虎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关于公共利益难以界定的问题。
国土部法律中心副主任佟绍伟向本报记者表示:“公共利益鉴定不仅是大陆法系的难题,更是英美法系修法的难题。”
佟绍伟向记者列举了一个例子:美国旧金山市要建一个卡丁车赛场,征收农地时因为征地性质造成征地双方矛盾长达13年,但这个赛场由于经济效益良好,按照美国税制原则,将其总收入的80%都交予了政府,最后美国联邦法院认为卡丁车赛场用地属于公益性质。
“所以公共利益界定标准是参考项目本身性质还是项目结果,理论上难以判断。”朱道林向本报记者表示,以公路、铁路、水利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能因为其盈利能力差就否定其公益性。
朱道林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根本上放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即农地入市,而这成为目前《征收条例》修法最大的难点。
本报记者获悉,这方面的博弈主要来自于国土部(支持农地入市),即欧美的“大农制”观点,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农办”)(对农地入市持保留态度),即中韩的“小农制”观点。
两者观点分歧具体如下:国土部的观点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必将大大缓解目前土地供应紧张的局面,而地价抬高房价的问题也将迎刃而解,比如北京目前的城市建设用地仅占20%。而农村集体土地却占到80%。中农办的观点却认为农地入市隐藏着很大隐患,他们的理论依据是美国1862年实现“农地入市”,《宅地法》让部分农民永久失地,沦落为城市贫民,成为美国工业城市化的硬伤,印度更是经典案例。
目前,国土部为农地入市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农地确权就是农地入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如今,国土部地籍管理司正在积极与各地方国土资源局沟通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很多地方国土资源局正连夜加班加点为农地确权做最后的“冲刺”。
由于《征收条例》修法时间越来越紧,今年9月,经过最高层制度设计者委托,中办法制局开始参与制订《征收条例》,平衡部委间的观点博弈,深入探讨“大农制”和“小农制”各自的积极部分,从而更好地保护农民权益,规避土地改革风险性。据悉,《征收条例》将于2012年年底左右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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