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针对当前房地产广告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其词、封建迷信等问题,该市将在年底前开展房地产广告专项检查行动,不具备预售条件的不允许发布广告,同时,严肃清理“风水、占卜”等不实宣传内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表示,凡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印刷品、户外等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必须具备销售(预售)条件,凡未按法定程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手续,未办结房地产项目建设有关手续,或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以及司法、行政限制销售等不具备销售条件等的房地产广告均在清理范围之内。
针对近年来一些房地产广告出现的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等不良行为,合肥市明确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不得出现各类乱评比、乱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的综合评价,也不得出现融资、变相融资内容,或作出升值、投资回报的宣传承诺;同时,如广告中向购房者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兑现价格优惠、服务标准、环境及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及未能按规定的要求明示价格、面积等,都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合肥市还要求,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房地产管理局要采取专项检查、日常巡查和跟踪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行政管理职能,在今年底前完成此次专项检查行动,并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平台,完善违法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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