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省民政厅下发《安徽省城乡社区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安徽城市社区如何设立有了新“标准”,社区多少人、多少户都有明确规定,根据42条标准,城市社区被分为3个等级:标准社区、示范社区和精品社区。
社区划分为三个标准
按照《意见》,我省的城市社区分为三个标准,即标准社区、示范社区和精品社区,不同的社区,设置标准也不同,其中标准社区的要求最低。
标准社区的规模设置一般在1万人3000户左右,社区工作人员总数一般按1人/300户配备,这意味着标准社区至少要有10名社区工作人员。
记者看到,《意见》中对各类社区的硬件设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不同的社区硬件设施也有差别,比如标准社区的社区用房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上,相对独立于居民楼之间的适中位置,一般不高于三层楼,并拥有室外活动场所500平方米以上,有健身器材,环境整洁优美。
示范社区的社区用房面积达600平方米以上,并拥有8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活动场所。
《意见》中对农村社区建设标准也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社区用房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并设有一站式服务大厅、图书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等。
将进行居民满意度调查
居民不仅关心社区的硬件设施,更关心社区能否为居民提供较好的社区服务。
未来每个社区都将开展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商业服务、自我服务和社区工作满意度的测评,居民不满意,测评成绩可能就不太好。
测评成绩也是评价社区标准的重要“标尺”,其中标准社区的居民测评满意度要达到60%以上,示范社区的满意度则在70%以上,精品社区的满意度则是80%以上。
测评满意度若达不到上述标准,则会降低该社区的标准。另一方面,社区每年还将测评居民群众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参与率,这也是衡量社区是否达标的一把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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