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拥抱巢湖之后,合肥正在奔着“区域性特大城市”的方向前进。不过,这一路上,合肥并非需要更多的摩天大楼来“妆点”。
12月14日,合肥市法制办公布《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以下简称《通则》),欲为合肥大建设“梳理”风格。《通则》提出,对于高层建筑,合肥老城区的“态度”,将是选择性说“不”。老城区将延续历史文化特色,让“老合肥”的味道继续蔓延传承。
滨湖区新建建筑要求百分百“绿色”
《通则》提出,要以滨湖新区为试点,推广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城区,示范城区新建建筑应全面执行现行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应达到30%以上。
什么是绿色建筑?绿色建筑的特点是“四节一友好”,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友好。
合肥市的民用建筑,也要求与现行国家和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挂钩”。
其中要求,医疗建筑、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大剧院等公益性建筑,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等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达到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应满足二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
学校等公益性建筑,都要求达到一星以上标准;校区总建筑面积达到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主要建筑至少要求二星级。此外,保障房和老旧小区,50%也要实现“上星”。
1000㎡以上屋顶需为装光伏电站准备
《通则》还提到,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码头和车站等建筑,必须按照满足建设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筑设计。这意味着,此类屋顶需增加承重等,以待日后可能加装的电站。日照条件较好的小体量建筑(如独栋别墅等),应鼓励建设自发自用自管的光伏发电设施。
高层住宅安装太阳能也有明确要求,新建18层以下居住建筑以及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逆向12层,新建、改建、扩建宾馆、酒店、医院等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应当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予以公示。
老城区将严格控制高层建筑
根据《通则》,合肥城市组团,将按照“1331”空间战略,分为老城区、两扇、两翼、外围城区,以及巢湖沿岸风情小镇等分别进行风格设计。
其中,老城区将延续历史文化特色,让“老合肥”的味道继续蔓延传承。对于高层建筑,则是严格控制分布,选择性地接纳。
南扇滨湖,将以现代为主,造型新颖、大气,局部重点地区可布局超高层标志性建筑;北扇北城以传统为主,荟萃全省人文精华。
东西双翼,一边是职教城,一边是大学城,现代化企业分布众多,建筑立面简洁明快、形式多元协调,体现科技创新内涵、多元文化融合的风貌特色更为合适。巢湖沿岸的风情小镇,以多层和低层为主,局部点缀小高层,建筑应充分体现地域特色。
主次干道皆为单车留“慢道”
《通则》还提出,人行道宽度不足3.5米的城市支路和小区道路,可在车行道空间内设置自行车道。不过,在条件较好的地区,如城市的自然景观资源地区、新城区、新建的大型住宅区等,宜设置连续的自行车专用通道。当自行车道与人行道并建时,宜设置物理隔离。在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公共交通换乘站、轨道交通站点和快速公交站点应集中设置自行车保管场地,有条件的公交站点也宜提供自行车保管设施。
即日起至12月26日,合肥市法制办将就《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您可以登录“合肥政府法制网——地方立法——立法征求意见”专栏或者“合肥市规划局网站”,就《通则》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有效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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