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
从未进行过广场规划
南京金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任斌举表示:“去年这块地就被江宁区政府规划要建设20层商办楼,打造河定桥中央商务区,目前我们已经补交了1亿多元的土地出让金。”
任经理表示,这块地一直是用作商业地块。记者现场查阅了金王府的2002年的规划示意图,其中对于西大门的规划是建设一个4层商用楼。任经理说:“我是2010年接任公司负责人的,没有听说过要建设绿地广场,前期一直规划的是建设4层商用楼。”对于有买房人收集的明信片他解释,“听老人讲,可能当年的示意图是为了凸显牌坊好看。”他表示,现在这块地的规划方案是区政府调整,专家评审已经通过,是规划局对百家湖片区进行的控制性调整,这块地是独立的,与业主没什么关系,也不存在补偿,属于独立的商业项目规划。
江宁区规划局:
公示期业主意见很重要
当天下午3点左右,江宁区规划局三位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江宁区规划局信访科的张科员表示,规划审批依据《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和《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2007版) 。在开发商未建之前,如果对于土地有其他的想法,需按照程序申请批前公示。
张科员表示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示期间业主的反应是规划局做判断的重要参考意见。“规划部门对老百姓的意见是认可的,现在‘金王府商业广场1号商务楼’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正在进行批前公示,到6月13日截止,我们会慎重考虑业主的意见。” 另一位姓王的科员表示,如果业主一致反对,规划将很难通过。
律师:
业主对规划有知情权
记者看到18栋一位业主提供的土地证中,附有该小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公示图,其中包含了金王府待开发商务楼的地块图示,图中这块地是一片空白。朱先生说:“不同时期买房的人土地所有证的图示不一样,我的比较早是空白的,也有一些业主的是大排档的平方图示,根本就没见过商业规划图示。”
对此,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的阚先锋律师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向业主对规划进行明确告知。开发商对小区的规划是很多买房人的重要参考指标,是不能擅自更改的。针对土地归属,业主可以去国土局查证。
现在业主可以通过正当途径向规划局反映情况,他提醒业主,公示期间征求意见是很重要的,业主一定要写清楚不同意的理由。在此期间业主可对有效的证据进行收集,比如当年的楼书,宣传册等等一些以证明原有规划是什么样的资料。“做好最坏的打算,如果批下来了,可要求开发商补偿。”
目前还在规划公示期,对此金陵晚报将持续关注。
〉〉〉小贴士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提出主张权利的,业主可以在公告有效期内,到规划局信访办进行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登记,申请听证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有效证明文件,逾期视为放弃权利,规划局将依法审定项目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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