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年春节很快就到了,大家少不了要放烟花爆竹迎接新年。目前,合肥警方已在省城各小区内张贴了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这10天内将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这10天可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今年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全年共10天,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不过只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C、D级烟花爆竹产品。
合肥警方表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加油站、燃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周边100 米范围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风景名胜区、林地、公园、游园、绿地、苗圃等 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警方介绍,各区除规定的区域外,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区其他区域均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违规燃放最高可罚5万
警方提醒,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警方将依法给予处罚。
警方表示,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宾馆、酒店等单位,对责任范围内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不劝阻、不举报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限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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