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产管理局日前公布2009年廉租住房政策标准,降低了政策准入门槛,一定年龄限制范围内的低收入无房家庭均被纳入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王浩介绍,“实际上,济南已连续3年调整廉租房申请标准。2007年的标准是,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670元;2008年是14404元;新的标准调整到16642元,提高了2238元。”(记者 马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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