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月10日)上午,惠某、李某2名90后因涉嫌抢劫、强奸、杀人罪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2010年8月10日,惠某、李某两人在逍遥津公园对14岁少女阳阳(化名)实施抢劫、强奸并最终将女孩杀害,抛尸南淝河。昨日,阳阳的父母当庭提出了41万余元的赔偿。
少女离家出走后遭不测
2010年8月11日,有人在逍遥津公园景观河内发现了一具少女尸体,警方随即介入调查。去年2月23日,警方在合肥一汽车站内抓获了正准备上车的李某,次日在合肥一城中村抓获另一嫌疑人惠某。经查,李某,1992年生,惠某,1993年生,两人同为霍邱人。
被害少女阳阳,寿县人。阳阳的父母在上海打工,阳阳则留在了老家生活。阳阳辍学后就在一家工厂里打工。案发前一个月,阳阳离家出走来到了合肥。谁知,这次出走却导致她与家人从此阴阳相隔。
据起诉书指控,2010年8月10日下午,李某、惠某在合肥市逍遥津公园闲逛时遇见了少女阳阳。三人聊了一会天。聊天过程中,两人得知阳阳家庭条件较好,遂产生了抢劫其财物的想法。两人便约阳阳当天晚上继续在公园游玩。
当天晚上,李某两人在逍遥津公园和阳阳见面后,将其带至公园西边的偏僻处实施了侵犯。事后,两人为毁灭证据,将阳阳抛至路南边的小河,由于阳阳在水中挣扎,两人分别按其头部和手部,直至阳阳沉入水中死亡。
被害人家属索赔41万余元
由于此案的2名被告人作案时均未成年,且涉嫌强奸罪,合肥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江淮晨报记者获悉,阳阳的父母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严惩被告人,并向两被告人要求民事赔偿41万余元。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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