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回迁小区惠民新村二期举行回迁居民现场选房、摸号工作。据介绍,惠民新村二期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近期建成完工,本次共安置回迁居民400余户、1200余人。加之一期已经安置的1600人,合肥市蜀山区南岗镇用两年时间完成了辖区内近3000人的回迁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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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站区将建3850套回迁房 总投资约12亿
核心提示:记者了解到,合肥新站区将建设3850套回迁房,其中超高层住宅楼达到二十四栋,这个安置小区的投资也到达了12亿元。
记者昨天从新站区重点工程局获悉,新站区一大型安置小区东元家园日前顺利完成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
这一项目位于新站区怀远路以东、魏武路以北,概算总投资约12亿元,包含24栋24层至33层的高层住宅,竣工交付后可提供3850套回迁房屋,主要用于三十头社区居民的回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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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回迁房屋时 应弄清楚房屋性质究竟能否过户
2004年,丰台区刘先生因房屋拆迁分到3套回迁安置房,将其中一套卖给了王女士。同年12月,王女士就向刘先生支付了全部购房款50万元。王女士、刘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约定这套房屋在能办理产权证后,直接将房产证办给王女士。同月,王女士与物业公司办理了物业交割手续,拿到钥匙后精心装修房子,满心欢喜地入住至今。
去年9月,开发商通知可以办理过户了,王女士联系刘先生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然而此时房价飞涨,刘先生反悔了,称卖房时其妻不知情,断然拒绝配合过户。
刘先生还找到开发商,把回迁房购房发票的付款人信息都改成了他妻子的名字。王女士说,依据开发商公示的房屋过户需提交的手续,如果直接给她办理产权证,购房发票的名称就必须是王女士本人。发票名字改了,她就没法直接办理产权证了。
王女士不禁忧心忡忡地问:“当时没签正式的买卖合同,我买回迁房的行为到底有没有效?要是对方一直不配合过户,我可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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