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网上关于征收“租房税”的传闻炒得沸沸扬扬。有外省媒体报道,继上海、深圳、沈阳之后,包括合肥在内的多个城市都出台或修订了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按照房租的一定比例征收房屋租赁税。昨日,记者走访二手房租赁市场了解到,尽管税务部门曾有规定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综合税率,但由于市场落实有困难,合肥房主很少有去缴税的。
房屋租赁税说法不准确
“租房税?这个税种还没听说啊,关于租房要收税的政策早就有了,但是不叫房屋租赁税。”对于人们所热议的话题,合肥一位基层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规定从税法来讲是为了便于征管,对个人出租房屋应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和个人所得税合并按综合征收率进行计征,计税公式为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根据2009年的相关文件显示,针对个人出租住房,在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4%;月租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8%。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综合征收率为10%;月租金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综合征收率为15%。
目前出租房屋都不缴税
“租个房子一个月要1200块,如果政府真的要把税收起来,房东肯定要把这笔钱转嫁到房客身上。”在北一环租房居住的刘先生很关心“租房税”未来会怎么收,对市场会不会有潜在的影响。
辉达房产的资深置业顾问李敏表示,他们也看到了相关媒体的报道,但是作为中介并没有接到任何租房要增加征税的通知。“目前从市场情况来看,合肥房屋出租是不需要交任何税的,也没有房东因为租房税的说法主动要求涨价的。”李敏告诉记者。
业内有关人士还介绍,对于二手房要征收综合税率,这个政策业内是知道的,但是这块制度监管落实不完善,因此执行起来难度很大,很少有房东会去缴税的。
据了解,今年国家减免税力度加大的总体趋势是不变的,至于合肥会不会再出台其他的房屋租赁税,还需等待房产和税务部门的进一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