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记者从合肥招投标中心了解到,今后,市属、区属单位的国有产权、股权、各种实物资产、公有房产,都需要且只能通过合肥招投标中心集中交易。记者了解到,日前,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就产权交易项目下发了通知。其中规定,市属及县(市)、区属单位国有产(股)权转让、各类特许经营权、各种矿产资源勘探和开采权出让项目,应当统一进入合肥招投标中心集中交易。
另外,市及区属单位的公有房屋租赁、实物资产,也需要通过合肥招投标中心,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对外招租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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