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各地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新规明令禁止“以人查房”保护当事人隐私。不过,记者18日从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档案馆获悉,杭州未明令禁止“以人查房”,但要求信息保密,禁止泄漏。
继福建漳州出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之后,江苏盐城市等多地相继出台《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政策对房屋信息实行有条件查询和限制查询。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可通过一定程序查询外,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
2006年,住建部出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采取了“以房查人”方式。此办法明确,“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2007年,杭州市在此基础上出台《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办法》细化规定“以房查人”政策。
2008年7月1日, 《房屋登记簿管理执行办法》出台规定,以及《物权法》均未明文规定不允许“以人查房”。
2011年3月1日,杭州限购令出台后规定,《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由购房人签字后,房产经纪人专人统一交到杭州市档案馆申请开具《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因此,在限购令下查询个人信息显得较为简单。
杭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档案馆开发利用处处长傅俊介绍,上述政策均未禁止“以人查房”政策,各地出现房氏家族房产曝光现象属于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信息把关不严造成。杭州‘以人查房’是出于保障房查询个人固定资产,以及限购令执行管理两种需求。但杭州市无论是“以人查房”还是“以房查人”均注重信息保密,除公检法系统提供法律文书、委托书查询外,个人信息隐私只允许本人查询。
“杭州市按照2007年出台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政策一直未变,并没有明文禁止‘以人查房’,但在信息保密方面一直严格把关,严控无论何种情况泄漏个人信息。”傅俊希望政府能尽快出台完善政策,规范操作,以方便房产管理和民生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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