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某诉称,其曾任某国驻中国大使,经常因公出访不在中国境内,办理购房手续极为不便,因此其在2005年出资购买的位于朝阳区公园大道的两套房屋使用了侄子的名字。2006年11月至今,其本人和家人一直在其中的一套房屋居住,至今已超过7年;另外一套房屋在去年7月前,一直由其对外出租。2012年7月以后,为方便侄子生活,修某同意该套房屋由侄子居住。但是近日,他发现侄子以委托中介及网络挂牌的方式暗中出售上述两套房屋,意图侵占其财产。
据修某估算,这两套房屋价值已超过1300万元。为此,修某将侄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其本人系两套房产的产权人。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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