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陈军(化名)和女友在长沙一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后来,他和女友分手,随后又因事被抓。陈军说,被释放后他发现,在没有自己授权的情况下,房产证已改成了前女友的名字。2月26日,为了房产证名字的问题,陈军向本报求助。
陈军说,2010年,他和前女友在长沙一个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原始合同中写的是他和女友的名字,“我支付了首付款,并存了2万元扣月供。”陈军说,他和女友在2011年4月分手,之后一个月,他因事被抓。为了散心,被释放后他出国呆了三个月,回来后他发现,在自己未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房子被过户给前女友。他多次找小区项目负责人协商,但未达成一致。
2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该小区项目负责人彭女士。她介绍,陈军当时付了5万多元首付款,没过多久,陈军要求在合同上给女友加名字。然而,在房子面签时,由于陈军是外地户口无法贷款,他又要求把名字改成了女友一人,“面签时,他们都到场了。”彭女士说,两人是带着原始票据来公司改名的。
26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陈军的前女友刘小姐。刘小姐表示,房子确实是陈军付的首付款,“但我也付了一段时间按揭。”刘小姐说,对于房产证的事,自己之前曾和陈军协商过,她愿意将房子退给对方,“但房子是按揭的,必须付了全款才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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