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首小时停车费上涨2元 免费停车时间延长 |
作者:star 文章来源:合肥晚报 更新时间:2013-3-2 11: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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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下午,合肥市物价局公布了《合肥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其中,道路临时泊位首小时停车费拟从目前的3元调至5元;并准备将B级区域253个道路临时泊位调整到A级区域进行收费管理;道路临时泊位的免费停车时间则由10 分钟延长到15 分钟。 记者了解到,新的收费标准按“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定价。 收费时段增加半小时 A级区域:小车1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5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5元,以后每半小时2元,累计收费;大车1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5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收10元,以后每半小时收4元,累计收费。收费时间段:从每天的8:00-21:30调整为7:30-21:30。 B级区域:小车1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5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4元,以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累计收费;大车15分钟以内免费;超过15分钟至首小时(含首小时)8元;以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累计收费。 收费时间段:7:30-19:00,由原来周一至周五计时收费,双休日、节日计次收费统一调整为计时收费。 公共停车场收费多样化 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公共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可采取计次、计时、包月等多种方式收费。 其中计时收费,小车首小时收费标准最高4 元,超过首小时后每小时2 元,月票300元;大车首小时5元,超过首小时后每小时3元,月票400 元。24 小时内连续停放的小车收费不超过20 元,大车不超过30 元。连续停放超过24 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计次收费的标准:小车最高收5元/次,大车最高10 元/次。车辆停放时间超过零点,按二次停放计费。 据介绍,目前在中心城区的公共停车场有长江路停车场、淮河路停车场、市府广场停车场。而城区还有不少非政府投资建设或非自然垄断性质的公共停车场,如商场、娱乐场、宾馆酒店、写字楼等的配套停车场,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停车场经营者自主定价,并报所在区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收费。 新增A级车位253个 为体现路内临时停车占用公共道路资源时间越长、收费越高的原则,市物价局拟对B级区域11条路段253个泊位调整为A级区域进行收费管理。这11条路段均是城市中心路段,分布于长江中路、红星路、花园街、宿州路等处。(见表格) 免费时段延长 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免费停车时段由原来10分钟调整为15分钟,医院、学校附近50米以内的停车,20分钟内免费。 此外,以下情形也是免费的:在医院临时停车20分钟以内;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在非收费时段、路段;办公时间进入机关单位或者社会公益性单位专用停车场办理业务并能提供办理业务的回执、看病病历等相关凭证的车辆,以及执行公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环卫作业车等。 如果市民想对“意见稿”发表看法和建议,今日起至3月19日,欢迎您发邮件到合肥市物价局邮箱hfwjjfjc@126.com。物价部门最终公布的收费标准将充分吸纳市民合理建议。市物价局同时委托本报广征意见,市民也可拨打本报热线0551-96511,或发邮件到1901931239@qq.com,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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