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目标的确定
理性和有规划消费——购房的前提。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不要一买房就是要买三室两厅,做到一步到位;而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好好规划一下,其实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有梯度的消费观很重要。
二、买房首付款的积累
买房首付款积累——购房的关键。首先初定一个目标,比如毕业后5年内支付一个首付款,那么就为了实现自己这个目标,合理的分配一下你的收入。每月固定的留出一部分资金出来,制定出一个定期定额的计划。因为如果开通了定期定额的强制储蓄计划,那么每个月必须得固定提出一笔资金,从而意味着可用资金必定减少,那么消费一定可以更加理性。点点滴滴的积累就是一笔财富。此外,建议也可先向父母借首付款,日后陆续返还,缩短积累时间和降低潜在的涨价成本。
三、买房常识的学习
学习一些地产知识——购房的必需。房屋因为涉及的金额巨大,购买它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有着成熟和专业的房屋经纪人可以为个人购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也比较规范,个人买房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过程也比较轻松。但是,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培养出这种专业的针对个人购房者的房屋经纪人。因此,买房前学习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是必需的。
四、买房范围的筛选
选择适合自己楼盘——购房量力而行。 面积小、首付少、总价底的楼盘适合年轻人。建议可购买市中心的二手小房子或是新开盘的小户型。二手小房子的优势是交通便利、配套方面成熟、价格相对优惠;此外,由于年轻人的工作流动性还相当大,所以考虑一个交通合适的地方,即使工作变换而搬迁,出行还能依旧方便。新开盘的小户型的优势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
五、出行时间成本的节省
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时间成本。因为我们不难发现,穿越城市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正变得越来越昂贵。如果每天花费2小时在交通上,那么1月=60小时=2.5天,1年=730小时=30天,50年=36500小时=1520天=4年。
开车或公交车的上班族,若平均一天有两个小时花在交通上,一年就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待在车里。如果把这每天花掉的两个小时集中起来,连续不断地坐一个月车,或不眠不休地开一个月车,就能体会其时间数量的可观了。反之,如果把这些时间花在工作上或其他方面,则能创造更多的效益。如果再将时限放大到50年,时间成本的价值就显得惊人了。
确定5公里生活圈
提醒要买房的朋友,把握5公里生活圈,是衡量购房效益和购房质量的一个有效参数,支出的成本越小,表明所购房屋的性价比越高。这样一来,买房后额外付出的钱也会越来越少。
购房时,消费者需小心防骗,以免误中机关。
“合同违约、房屋质量方面的投诉是去年房地产投诉中最多的,但是实际能够解决处理的不多,因为消费者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邓国平说道。
房产作为特殊的大宗商品,从消费者选房、看房到交易签合同,以及交楼、入住这一系列环节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在今年的“3·15”来临之际,我们找到了去年发生的、与消费者买楼收楼等息息相关的消费“迷局”个案,并由本报专业团队、东莞房地产业内人士、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及相关律师进行点评,希望对你的置业安家提供借鉴和帮助。
综述
合同违约及房屋质量问题为最大投诉点
来自东莞市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东莞市消委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消委会共接到房屋及装修建材类投诉79件,占投诉总量的3.62%,与前一年投诉量相比有明显上升,增长约19%。据邓国平介绍,去年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虚假宣传、逾期交楼、办证延迟、口头承诺以及房屋质量方面。“存在投诉就说明东莞房地产行业在诚信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
签合同最好约请法律人士同行
长期关注楼市相关案件的广东沃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玲告诉南都记者,在该律师所接到的纠纷案件中,房地产类所占的比重较大,其中逾期交楼、延迟办证等类别也较多。不过,在二手房市场,记者调查的多家中介公司称因纠纷导致解除交易合同的并不多。
邓国平提醒,目前开发商都是使用职能部门的格式合同进行交易签订,但是这份格式化合同使用已久,多数条款并不实用,加上开发商本身也有意避开违约责任,这样的合同是有失公平的,“所以消费者如果想要退定,在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时,很难找到充足的理由。因此,下定前,就要货比三家,根据自己的履约能力和需要,看清各种《协议》的限制性和违约条款,签合同当天最好约请法律人士共同前往。”
不少退房投诉为借题发挥
“很多投诉都是小问题,在我们调查后发现也缺乏证据,所以就没有受理。”邓国平表示,在去年的房地产投诉案件中,不少关于退房的投诉实际上是消费者“借题发挥”,“去年的房地产政策变化较快,一些买家可能因为贷款政策等的变化无法按约定条件进行交易,要求退房却自知无理。但由于房产毕竟是大宗消费品,消费者要求很高,所以在一些小问题上大做文章。实际上我们调查发现,他们的投诉目标和理由要求并不充分,无法受理。”
由于大环境的影响,去年国家两次出台厉政调控楼市,同时银行贷款政策也因此开始频繁变更,一些资金实力不足的消费者从而被阻挡在购房门槛之外,实际上贷款不成;另外是许多购房者预期房价将跌,或又看中了更好的楼盘而希望解除原有合同,即希望退房。但是,他们也知晓以此退房自己理亏,所以便以房屋质量问题等各种理由要求退房。
“这也体现出消费者缺乏法律契约的精神,对商品房消费还不够理性,不把合同以及自己的签字当一回事。”邓国平解释,如很多消费者投诉的房屋质量问题都是质量瑕疵,属于售后服务的范畴,本身对房屋的安全及使用不构成影响,达不到退房的规定,投诉的要求比较盲目,当然开发商对于消费者的疑问解答不够及时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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