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和个人若发生违规行为,要被扣信用分,如若违规记录不申报,该制度就会形同虚设。记者昨日获悉,市城乡建委发出《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监管单位每月都要对建筑市场的不良记录进行申报。
根据通知,对建筑市场行为负有管理责任的各主体中,月度上报信用信息数量一般要求:县(市)及开发区不少于10条,城区及市公用事业建设监察大队不少于5条,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处不少于20条;其他确认主体不少于3条。
对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合肥实行扣减信用分制度,信用分扣减多的,或将面临被逐出市场的惩罚。这些不良行为,采取各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的办法进行记录。被公布披露的不良行为保留在合肥建设网上的时间,根据情节、性质及危害程度一般为3~12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长期保留,需要撤销公布的,必须履行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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