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市房产局联合市民政局召开合肥市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各区(开发区)住建局、民政局、人社局、房屋办证交易中心负责同志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市房产局副局长陈新胜主持会议,市民政局副局长刘福享到会并讲话。
继市政府发布廉租住房保障3个配套性文件实施后,我市对2013年度廉租住房新申请家庭和老户年审的受理、审核和审批程序作了新的调整,并对审核流程作了规范和完善,在受理、初审阶段增加了承诺制度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环节。
即: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必须对自己申请事项和提供材料公开承诺,并签订住房保障申请承诺书。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社区居委会组织入户调查和公示,调查时填写《合肥市申请低收入家庭核定(廉租住房保障)入户核查表》,入户调查结束后调查表应由被调查人签名确认。入户调查结束后,各社区成立听证评议小组(评议小组成员由社区居委会领导、参加入户调查人员、社区居民代表、申请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导及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监督人员等组成,成员应不少于15人),按照听证程序,综合入户调查情况,组织评议或投票表决,并当场填写民主评议记录表。听证评议结束后组织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会上,市房产局住房保障处和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分别介绍了新的廉租住房准入、审核、审批工作流程以及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婚姻状况核查程序。市民政局副局长刘福享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准入审核工作的通知》(合房〔2013〕29号)精神宣传入户、宣传入心。二要在核定收入和住房状况时,要参照低保核定程序,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办理。三要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在手上,做到实处,完善审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市房产局副局长陈新胜在总结讲话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此项工作国家、地方高度关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大家一定要有高度的紧迫感,来不得半点马虎。二是规范程序,增强责任感。在廉租住房准入、审核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办、按照规定办,不能有自由裁量权,要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工作,将决策权交给群众。三是形成合力,增强公平性。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决不能搞“灯下黑”,不能搞“暗箱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四是相互制约,抓好监督。审批程序间不能出现“盲区”,不能出现衔接不到位的空隙,各部门和单位之间要强化教育和监督,坚决避免审核、发放、管理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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