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农民收入、城镇化建设、房地产调控……这些当下宏观经济领域的热点话题,都离不开两个基本因素:一是钱,二是地。
“土地”作为经济发展中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其稀缺性已经愈发凸显。中国的土地是否够用?地方政府有没有捂地以图获得更多财政收入?土地制度在城镇化背景下将会有哪些改革?
昨日(3月11日),带着一连串疑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在两会间歇,专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请他来算一下中国的“土地账”。
在40分钟的专访中,胡存智阐述了他对土地供应情况及制度的看法。他认为,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是一个必经阶段,“伪城镇化”说法并不合理,在卖地问题上,也不能妖魔化地方政府。今年国土部已经要求地方政府顺价销售,力保土地充足供应。
“伪城镇化”说法不成立
NBD:对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的问题,您怎么看?
胡存智:城镇化是下一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现在的问题是怎么让城镇化健康地发展,又好又快地发展,而不是因为担心它有问题就不发展。这个 “快”与“慢”,要从整体来看,要和它的质量结合起来,如果质量高,发展速度又快,这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在城镇化过程中有诸多问题需要解决,要吸引人口,集聚经济,发展产业,集约、节约用地,但我们有信心做好这个事儿。
你提出的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在一定时期、一定发展阶段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城市先发展建设起来,才能把人口集聚过来。但是,土地城镇化不能太快,更不能太超前,即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要有相对性,不能说一百年才能跟上来。
NBD:有人说我们的城镇化率超过50%,但实际城镇化率不到40%,现在是“伪城镇化”,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胡存智:我不赞同这个说法。让人口逐步在城镇集聚下来、安定下来,这是必须的,但不能因为农民暂时没有安定下来、户籍没有落下来,就说是“伪城镇化”。一个人一年中11个月在城里工作、居住、生活,只有1个月回到农村,你说他是哪边的人口,是哪边的流动人口?显然他还是城镇的人口。只不过要看他是否享受了城镇化带来的发展成果、居住设施、福利设施等,如果没有充分享受,那就要下大力气解决这个问题。
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断言为“伪城镇化”,这是不合理的。我们国家有户籍制度,并且将之与福利、就业、上学等挂在一起,现在只要不挂那么紧就可以了。
过去挂得很紧是有历史原因的,最重要的制约因素就是粮食,因为你没有城市户口,到城里就没有粮食供应,现在这一问题显然已经不存在了,可以逐步放松户籍制度了。
全国土地供应平衡
NBD:很多地方政府和学者都抱怨土地供应少,您怎么看?
胡存智:土地供应有一个需求和供应的关系,国土资源部要考虑经济社会的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及保护耕地等各方面问题,不是供应越多就越好,也不是需求越多就越好。所以不能单纯去谈土地缺口大,供应不足。
有观点认为,中国土地那么多而供应不足,肯定是保护耕地造成的,国外没有耕地保护制度,国外的土地就能随便用么?
NBD:那么中国的土地供应与需求现状是怎样的?
胡存智:实际上国土资源部在“双保”工作上做得非常好,保护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保护了耕地,保证了生态文明建设,协调了各方面需求,但很多人总觉得“多一点地就好了”,这种假设没有任何意义,就好像人们说“多一点钱就好了”。
关键要看到这么多年来,经济发展速度、质量各方面都在提升,而且越来越好,这就说明整个经济运行良好,说明各方面,包括土地的供应和需求都非常平衡。
NBD:很多地方新增供地减少,这是为什么?
胡存智:我们公布的供地,是每年的新增供地,而从土地供应角度,实际上有三四类供地:每年新增供地、存量土地挖掘、闲置土地盘活等,有些地方新增供地减少,有些地方增加,全国是平衡的。这些减少的地方,不见得供地就少,根据我们的统计,一些地方新增供地减少的时候,它的存量在增加,形成了互补。
由于市场对土地的需求在增加,不少地方政府也加大了闲置土地盘活,原来闲置的土地也转入了供应状态。从全国情况看,土地供求是平衡的,而且有所增加。
今年土地要“顺价销售”
NBD:房地产调控深入进行,去年土地出让金减少,地方政府有没有囤地的嫌疑呢?
胡存智:我们对土地出让金的多少并不太关注,房地产高涨时自然就多,低的时候就少。去年土地供应比五年来的平均水平高出13%,土地出让金却减少了,这说明土地单价下降了,因为去年一年土地市场比较稳定。
很多地方存在流标、流拍现象,你说是政府原因,我们还怀疑是不是开发商的原因,是不是市场的原因。所以今年我们提出要顺价销售,你不买是吧,那我降点价你买不买?
其实这里还存在一个很大问题:土地降价会不会涉及国有资产流失?但我们这样做就是想告诉大家,土地便宜点我们也卖,保证土地供应充足,这样有利于增加楼市供应。
不能妖魔化地方政府。比如这瓶矿泉水能卖5块钱,但是突然发现4块5毛都没人买了,谁敢定3块钱就卖得掉?你要降价卖也得等经理同意才可以。
所以国土部从平衡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供应的角度提出顺价销售,这就等于“店长”说了,地方政府才敢去做。
NBD:对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您怎么看待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胡存智:首先国家法律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不能买卖,但是可以依法流转。对集体土地来说,有一些可以流转,有一些不能流转,目前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问题也要依法来办,农民可以通过入股、联营等参与经营,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参与流转。
对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国土资源部还在认真研究,积极稳妥地推动,争取在集体土地的权能上,能够把它完整起来,使得土地的权能不会因为所有制的差别而受到影响,但这还要经过试点,我们相信会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作为国土部门,我们更多地还是要建立完善土地的产权制度,完善土地的各项权能,从而建立一个更加合理的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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