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指当事人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同时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你可以跟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但是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什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果你现在的处境符合这种情况,你可以通知对方,告知不能履行合同。这时候可能会免除部分和全部的责任。
案例1:付定金后不想再购房该房
问题:我前天买房,先缴纳了20000的定金,剩余的首付房产商要求一个星期内缴纳,并且已经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现在女朋友不同意购买这个房子,所以我想咨询一下退房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比例是多少?是以我现在已经缴纳的20000为基数还是以总房款?
解答:所谓定金罚则,其实是定金担保作用的体现。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虽然仅一字之差,但是其法律性质却不同。定金是履行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如果一方违约,就要适用定金罚则。订金(有的叫认购金或者预付款)是购房人担心看中的房子买不到而预先交的订钱,实际上是在一定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它不是合同的担保形式。
参考法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案例2:国家新政导致退房违约金问题
问题:我参加了本市的春季房交会,看中一处房子,家里给交了首付,可现在国家新政出台导致我贷款贷不下来,想买只能一次性付清,可我没那能力啊,没有办法,我必须选择退房,可退房涉及到违约金问题,要扣掉首付的10% ,我不希望付给开发商违约金,毕竟不是因为我个人原因要退房,是政策逼的我必须退房,这新政就没有说明像我这样办一半, 交了首付的人该怎么处理吗?
解答:这属于不可抗力的,你和开发商双方均无过错,因此根据《合同法》你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除非你与开发商的协议中特别约定了上述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1、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更名给你相信的并且能够贷款的人(双方书面约定清楚,实际房屋属于你,你负责还钱,他负责过户给你),毕竟开发商是需要资金回笼的,你退房,他反而要往外掏钱。
2、申请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或私营企业贷款(如果你有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经营执照),但是这种贷款期限一般是一年左右的短期贷款,不过国家的这次宏观调控房贷政策也是短期的政策手段,相信不会超过一年,到时你再申请按揭贷款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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