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细则待细”
调控政策落地效果几何还取决于地方税收和金融等部门之间的协调。
事实上,“国五条”中提及的“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在广东细则中并未涉及。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国税总局、央行等部门并未出台相关细则,地方政府一是没有权力制定相关政策,二则担心与国家政策不符,因此就出现这种“细则待细”的局面。
“地方不好操作,比预料的难度更大。”他说。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在今年两会上透露,地方楼市调控细则将在3月底前陆续出台。
由此可以预期,各地细则将会在本周集中释放。杨红旭认为,由于“国五条”细则落实的重点在具体城市,省一级的细则就不必奢望有太多细节,接下来应该重点关注具体城市。
“实际上就是省级层面先表个态,催促各地政府赶快出政策。”黎文江说,有些城市可能还在相互“观望”之中。
前述东莞市住建局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目前东莞还没有制定具体的细则,“省里的文件也是刚刚才下发,我们会按照省里面的要求,制定细则,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发布。”
江门市住建局人士也称,会严格按照省里的要求制定出台细则。
从此前的地方落实调控细则来看,“出头鸟”并不好当。比如2011年10月,佛山发生的“朝令夕改”插曲引发媒体关注,当地先是发文称在特定条件下降低限购门槛,但此后紧急发布通知表示暂缓执行。
房价控制前车之鉴
地方政府如何给房价套上缰绳则是另一个关注点。
根据“国五条”的精神,至少有35个城市(26个省会城市、4个直辖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不含港澳台)需要在本月31日前出台房价控制目标。
在“粤五条”中,点名要求广州、深圳市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明确,广州会在月底前公布今年房价的控制目标。
杨红旭称,后续的关键是看两市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何处,依然像2011年那样不超过GDP或人均收入增幅,还是不超过5%,还是基本稳定,还是稳中有降。
2011年的“国八条”也曾要求地方出台普通住房房价控制目标,多数重点城市主要参考的是GDP增速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房价调控目标大多设定在房价上涨10%左右,包括广州和深圳。
当时,这一对标参考的选定被质疑为是涨价目标。住建部也曾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科学合理制定调控目标。
顾云昌表示,房价控制目标不太可能有新的指标体系,依然会是和居民收入、GDP增速、物价指数等相关。广州提出的今年GDP增幅目标为10%。
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提出的房价控制目标针对的是“新建住房价格”,其中也包括了保障房,而2013年“国五条”的要求,则是针对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因此,顾云昌表示,这会让地方政府更加谨慎。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2月份,广州和深圳的新建商品房价格分别同比上涨8.2%和5.8%。
顾云昌说,对于房地产调控,还是要相信市场的力量,要更多通过供求关系来解决问题。
“我认为现在就是要抓紧出台细则,同时慎重考虑不同的需求。”他说。
限购方面,广东出台的细则提出,房价过快上涨的地区要及时采取住房限购等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
17号文明确,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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