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合肥市不断强化民生为本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创新服务举措,促开工、推进度,强质量、抓管理,优分配、保公平,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快速发展,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住房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初步建立了具有合肥特色的分层次、多样化的住房保障模式,促进了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和谐稳定。在2012年省民生工程年度单项考核中得分最高99分,荣获优秀。
一是跨越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08年以来,合肥累计投入资金162.7亿元,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5.8万套,其中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9.05万套。其中廉租房1.445万套,69.3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7.6056万套,414.21万平方米,占保障性安居工程总套数的57.3%。已有近6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底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了居住条件,连续四年在全省年度目标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一。
二是“四个保障”,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推进。加强机制保障。构建了市政府统揽负责、房产部门牵头负责,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市县(市)区联动、以市县(市)区为主的工作格局。实施工作例会、月报和月调度、督查通报等制度。加强制度保障。修订出台了《合肥市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关于实物配租廉租住房后期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建立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备案制度的通知》、《关于合肥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加强用地、资金保障。对接市国土局,梳理项目用地,编报保障房用地计划,做到应保尽保。会同市财政局,编制投资预算、争取资金补助。2008年以来,共争取中央和省各类保障房专项补助资金30.9亿元,争取国开行政府投资公租房专项信贷13亿元,申报发行企业债券18亿元。加强政策保障。配合保障房实施单位,依据政策规定,落实规费税费减免政策。
三是“四个结合”,动态督查严肃问责。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纠风办等有关成员单位对住房保障目标任务完成、资金拨付与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分配入住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通报;会同市效能办,对保障房开工进度实施周调度通报,对进度缓慢的实施问责督办;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对保障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对2011至2012年在建的近140个保障性住房项目进行专项排查;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开展保障房工程质量大检查,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是“四项举措”,促进保障房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产业化。从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选择5个项目、7034套,约41.6万平方米,推行整体装配式和建造装修一体化住宅产业化试点。创建示范工地。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和优质结构工程“双示范”,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节能减排。出台《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推行保障性住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提升建筑和装修品质。争创省级示范。申报获批3个项目、3388套省级保障性住房示范项目,引领和提升保障房建设整体水平。
五是“严把四关”,保障房分配管理得到强化。把好准入关。严格执行“三级审查”、“二级公示”制度,无异议方可登记。把好摇号分配关。坚持“公开摇号、顺序选房”,引入第三方摇号并实行全程公证,对“荣城北苑一期”和“永和公寓二期”两项目892套进行实物配租。把好保障服务关。建立小区服务管理例会制度,公开保障房小区负责人、管理部门、投诉部门的电话号码,主动接受监督。试点筹建保障房小区“爱心商店”,鼓励住户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把好动态使用关。落实和推行年度审核、定期回访、不定期巡查、举报奖励、居民自治等制度,加大保障房使用情况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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