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合肥民企将能涉足越来越多的领域,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发展民营经济大会上获悉,民企不仅被允许进入能源交通等领域,还能进入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
合肥民企可“涉足”保障房建设
合肥市《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表明,支持民营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BOT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
除此之外,合肥将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建设工业、商业、农业等领域创业孵化器,允许民营资本投向教卫文体及旅游、养老设施等社会事业。
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也将允许民营资本涉足。
注册、登记等条件将放宽
如果你想注册一家民营企业,今后注册、登记等一系列市场准入条件都将放宽。
实施意见规定,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外,允许公司注册资本货币“零首付”,加快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同时,凡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可先行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申请取得许可审批。
对于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在1000万元、拥有3家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就可以设立企业集团了。
“民企在合肥基本没有障碍”
“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民企在合肥注册的公司都可以进入,不再有限制条件。”让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吴存荣很高兴的是,现在民企的进入基本上在合肥没有障碍,和其他企业处于“同一起跑线”。
不过,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却让吴存荣很焦急,因为这个数量偏少,“大的更大,小的更小,合肥首先要解决数量不足的问题,个体工商户不仅要顶天立地,更要铺天盖地。”
他建议,对合肥本地的企业要鼓励好、服务好,帮一把,而对外面招来的企业则要客客气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