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居住证制度
苏州市2012年流动人口已超过户籍人口,是江苏省内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2011年,苏州在江苏省率先试点居住证制度。年满16周岁的外来人口,凡拟在苏州生活半年以上,即可申请居住证,而不足半年的,则可申请短期居住证。
《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基本上享有本地居民所享有的市民待遇:可按规定参加社保并享受相关待遇;子女入学可接受义务教育;享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服务,按规定儿童也享有计划免疫保健等服务。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