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六安人李南和肥西人王梅经亲戚介绍相识后不久便谈起了恋爱。今年年初,李南老家传来要拆迁征地的消息。为多分得一个人的安置补偿款,李南的父母游说起王梅及其父母。今年3月,两人在六安市金安区领取结婚证,王梅将户口迁至六安市金安区丈夫家。
王梅婚后发现和李南在性格上并不适合,便提出离婚。对此,李南一家极力反对,因为一旦离婚,自家不仅少拿拆迁补偿款,还将面临“人财两空”的境地。王梅铁了心地要离婚,李南看犟不过王梅,便要求王家赔偿所有费用开销:包括李家所出的置办家具、房屋装潢费用,看望女方父母的花销以及李南的青春损失费,共计15万元。
王梅反驳说,操办婚事的所有开支是自己父母支付的,离婚后房屋装潢和家具由男方享用,离婚了,自己也是受害者。双方分歧致使矛盾不断升级。
肥西县柿树岗司法所闻讯后经多次调解,最终在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李南家给予王梅2万元补偿款,双方同意协议离婚。4月23日,在柿树岗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王梅到六安市金安区办理了离婚、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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