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房子迟迟办不下来房产证,到房管局一查,房子竟然在多年前就已被卖。昨天上午,芜湖市的欧先生讲述了自己遭遇的“一房两卖”经历。
欧先生2012 年7 月在芜湖县的阳光半岛小区购买44 栋401 室。“当时开发商只是给我出具了房款收条,并没有出具发票。”欧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 月16 日,新房交付使用,但是由于没有发票,无法办理房产证。
后来,欧先生到芜湖县房管局查询所住房屋信息,却被告知该房屋已在2009年1月14日出售给他人。为何会出现“一房两卖”?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芜湖首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杨建民,他向记者解释,欧先生所购买的房屋确实早在2009 年被抵押融资,“当时开发商现金紧张,所以采取了由施工单位员工以个人名义办理银行按揭,并抵押房屋得以融资支付农民工工资。”
“我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把该房屋的贷款还掉,然后给欧先生出具房款发票,以办理房产证。”杨建民说。但是对于开发商方面的答复,欧先生并不满意,他表示已经聘请律师,向开发商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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