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房屋面积缩水,如何维权?
陈女士:2012年10月,我向周先生购买了某花园203号房,周先生提供的《房地产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77.4平方米,随后我付清了全部购房款,该房屋也已过户到我名下。2013年1月,我在交房过程中发现房屋面积“缩水”了很多,有一间11平方米的卧室居然不见了。经查,该卧室被隔壁202号房的业主张先生侵占,圈进了202号房。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陈女士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维权。一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以卖方周先生交付的房屋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严重不符为由,将周先生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请求判令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周先生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以张先生非法侵占其房屋所有权为由,将张先生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请求判令张先生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将203号房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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