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格问责,视情给予警告、记不良行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