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传秘方、包治百病,专家推荐、明星代言……虚假宣传无孔不入,忽悠公众无所不能。净化广告环境,规范市场秩序。5月22日-25日,经济之声《天天315》特别节目——“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我们在行动!”
【导读】五证还没办全,房屋已销售过半;只有一家小诊所,就敢宣称拥有优质医疗资源;边上有条小水沟,就敢自称“亲水住宅”。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铺天盖地的地产楼盘广告,报纸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了吸引购房者的注意力,许多开发商都选择在广告上做文章,“语不惊人死不休。”
“大哥,买房吗?70年大产权,买一瓶送一瓶,汽水”,“帅哥,您看看这个,200平米的大别墅,买一套送一套,煎饼”“老板,看房吗?大海边儿的四合院,四合院里有大海。”这是蛇年春晚小品《大城小事》里的经典开场白,相信在现实的生活中,许多的购房者也有类似的经历。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包华以及潮阳律师事务所邵桐律师对房地产广告的大忽悠发表评论。
某房交会上有这样一条关于海景房的广告:北方唯一万米金沙滩。当记者追问,为什么这条海岸线就是唯一的万米金沙滩时,房产销售人员说:“我们也不知道,我就是开着车现场转了一圈,我就认为它是唯一的万米金沙滩了。”
现在,地产广告中各种最牛、顶级、最佳、唯一这样的排他性词语频频出现,这在法律上是否允许?
包华:这肯定不是被允许的。规范中要求,不能用排他性的词语或者用可以描述“顶级”、“第一”等词语跟消费者传递信息,因为这样的词语往往带有一定的判定标准,在判定标准不明确的情况下,这样的词语会产生误导的效果。但遗憾的是,这样的词语在广告中频频出现,而广告商本身并没有得到任何相应的制约,这一点来需要监管部门和媒体关注。
邵桐:在《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有相关的规定,不仅是房地产广告,其他商品广告也不能出现这种类似于“顶级”、“唯一”的词语,这是广告法当中命令禁止的一种规定。如果出现这种词语,监管部门应当主动履行职责,告知广告主或者广告的制作者和发布者,立即停止使用广告,并在相应的范围内予以更正,更严重的,还要没收广告的制作者和发布者相应的广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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