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改革试点的三重视角
逆转高房价?代替“土地财政”?促进社会公平?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是近年来最受关注的税制改革之一。虽然如同雾里看花,却吸引了各方目光。从楼市调控、地方财政和收入分配等诸多方面,人们对房产税试点寄予了多重期待。
能否逆转高涨房价?
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效果看,开征房产税增加了应税住房购买者的持有成本,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炒作心理,但对高房价并未如期待的那样起到“一剑封喉”的作用。
行政手段强于税收和市场手段,是目前调控的一个基本特征。
房产税涉及公民的重要财产权,不能为了某种短期需要而仓促推出。将房产税视为“房地产调节税”,或可能为改革提供舆论利好,但如果不能引导社会形成正确认知,一旦无法达到明显的调控效果,将不仅损害公民的合法产权,也易伤害公共政策的严肃性,并引发民意反弹。
能否取代“土地财政”?
对于房产税,不少人抱以另一种期待:希望能逐渐取代“土地财政”。但眼下这还只是一种愿望。
近年来,不少城市对土地出让金收入依赖度居高不下。但房产税收了多少呢?重庆曾披露“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征税金额超过9000万元”,上海至去年认定的应税住房约为3万套,其征税金额也不是一个大数字。
因此,“房产税代替土地金”的思路,可以在长远目标中进行设计,但绝不是短时间可达到的。
能否促进分配公平?
房产税是二次分配手段。从收入分配和社会公平视角看房产税,有两个问题无法回避。其一,针对增量还是存量?针对增量,固然能减少改革阻力、便于试点和扩容顺利起步;但如果长期回避存量,则可能造成既得利益固化。一些人认为,如果改善居住条件的正当诉求要交税、拥有多套房的富人却不征,这是在制造新的税收不公平。
其二,新增税收用于何处?现在社会对新增税种有抵触,一个重要原因是税收使用不够透明。有人甚至担心房产税成为“苛捐杂税”,会助长“吃饭财政”。
试点阶段,房产税主要用于保障房建设。应该说这是临时性的制度安排。一些专家建议,扩容以后,必须要就其如何“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作出长远的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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