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审查了《2013年安徽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出要严格资金使用,控制安排市场竞争领域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开支。
据了解,今年中央分配安徽的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为152亿元。因增加债券收入,2013年省级预算收支相应发生变化:总收入增加152亿元后为2001.7亿元,总支出相应调整为2001.7亿元,达到收支保持平衡。
对于今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结合我省实际,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优先安排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试点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
安徽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上,介绍了152亿元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统筹兼顾省与市县分配关系和偿债压力,安徽省债券发行额度省级留用29亿元,分配市县123亿元,与上年相比,资金分配向市县倾斜。
省级留用的29亿元,具体安排项目包括:偿还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3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省级配套资金4亿元,铁路建设资金5亿元,政法基础设施建设省级配套资金5.12亿元等。
市县123亿元主要用于偿还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49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31亿元,新型城镇化试点基础设施建设43亿元等。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各级财政部门要完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机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跟踪审计,确保债券资金按规定使用。省人民政府要抓紧注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债券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以防范和控制债务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