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自5月1日颁布实施已一个多月,却难以推行,如今终于有首个实施细则落地。记者昨天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包河区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该区将采集所有出租房信息,并实行动态管理。
合肥市租赁新规实施后,不少房屋租赁中介表示不知道如何办理备案手续,今后包河区辖区内的中介不能再用这样的理由搪塞了。按照《意见》,包河区房屋租赁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十五日内,出租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这些备案手续的申请材料报送各街镇后,对符合条件的,各街镇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向出租人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各街镇也要在每月十日前,将上一个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报送区住建局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区住建局则需要在每月十五日前将上一个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报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意见》中规定,由街镇统筹负责,以村居为单位,并由对小区最为了解的物业公司承担起小区内承租人信息采集的任务,对辖区内的信息进行全面摸底采集。
今后,在主管部门的“档案”中,凡是出租房都将被标上“放心户”“基本放心户”“重点户”等标签,以便进行分类管理,推行“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同时,各街镇要逐步实现房屋租赁网上登记备案,建立与公安、住建、计生、综治等部门相连的网络,这样一来,全区房屋租赁及租住人员信息将实现资源共享,更便于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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