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的沈先生反映,因一楼盘施工导致他家的房屋地基整体开裂下沉,已成危房。沈先生虽将责任方告上法庭,但就在开庭前两日,法院却通知他,因被告开发商提出异议,案件开庭日期被拖延。这让沈先生很不理解:“赔偿纠纷已经拖了快一年的时间,现在我们一家人仍住在危房当中,我们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赔偿?”随后,记者就沈先生反映的问题展开了采访调查。
6月13日,记者来到沈先生家中,发生地基开裂下沉的房屋位于呼包高速公路察素齐镇段以南化肥路以东,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为东西向单层砖木结构住宅,施工工地距离沈先生家北侧墙体仅3米。
在沈先生家中正房,记者看到地面、西侧墙体、火炕等多处砖结构发生开裂,地基下沉约10厘米。沈先生讲述道:“2012年7月初,我房后的工地在距离我北侧墙体1.5米处挖开了一个深约3米的基槽,由于距离我房屋太近,我事先也劝阻过开发商,但未能制止他们的施工。2012年7月25日突降暴雨,北侧的工地基槽发生大面积积水,我家的房屋也因此发生墙体开裂、地基下沉。”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事故中,沈先生的邻居董先生家也有同样的遭遇。“事发后,出于安全考虑,我们两家被开发商安置到了一栋毛坯房中,其间我们也同开发商多次协商房屋赔偿事宜,但赔偿数额始终没有达成共识。由于没能协商解决此事,2012年10月,我们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我们起诉开发商后,暂住的毛坯房就被断了电,我们只得搬回现在的危房中。”
随后,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由内蒙古泰格尔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住宅加固处理方案》,该方案对两栋房屋的受损情况、维修定损金额都作出了详细说明。“进入法律程序后,经我们原、被告双方共同委托,泰格尔公司对我们两家的房屋受损情况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C级危房,两家维修费用需要近24万元。”
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赔偿纠纷案原本定于2013年4月25日开庭。但4月22日,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却通知沈先生,因责任开发商提出异议,案件开庭日期将拖延。采访最后,沈先生对记者说:“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原本定好的开庭日期被拖延,现在已经到了雨季,我们一家却仍住在危房中,现在一家人的最大愿望就是早日拿到赔偿款,将房屋修缮。”
由于案件正在审理程序中,记者未能从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方面了解到相关情况。就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沈先生的代理律师刘建英,他对该案件的审理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法院方面推迟开庭时间的主要原因,是被告对开具《住宅加固处理方案》的泰格尔建筑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鉴定资质不认可,虽然鉴定前是原、被告双方共同委托,但现在被告方面要求重新鉴定房屋损失情况,我们也只得重新鉴定,等待法院判决结果。”
当日,记者采访了被告开发商负责人刘俊平,他解释道:“虽然我们当时是共同委托第三方对沈、董两家房屋的受损情况进行了鉴定,但现在我们对该公司鉴定的维修赔偿金额提出异议,我们要求重新对房屋损失进行鉴定。虽然我们的施工对沈先生家房屋受损应该负有一定责任,但并非全部责任,鉴定中的房屋维修赔偿金额远远超出了我们公司能够接受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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