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6户业主起诉合肥市一家物业公司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案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审结。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审理试行了“网上证据交换”,使得这一宗总数为26桩案件的庭审程序仅用了一个小时就告完成。
主审法官在接到此案后,分别通知原告方和被告方提供确认的电子邮箱备用。随后原告的立案诉状及证据目录,被告的答辩状、证据目录和质证意见等都通过网络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寄至主审法官的指定邮箱。几轮往返后,大量烦琐重复的证据交换借助网络的无障碍迅捷平台,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高效办妥。此举使得该案开庭时省去了繁重耗时的指证举证过程,直接进入到庭审的后续阶段。
据审理该案的民三庭的法官介绍,网上证据交换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早已成功地用于司法服务便民利民的实践中,但在我省还是头一回。这种制度特别适用于那些事实清楚、证据齐全、争议焦点相同的经济类大规模集团诉讼。当事人为递交材料,接收诉状,约见法官而来回奔波的讼累大大减轻,律师也乐意,哪怕出差在外地也不怕耽误事儿。
这位法官同时也指出,由于网络的安全性较差,相关信息容易被盗取,所以涉及个人隐私的离婚类案件、刑事案件,有关国家安全和商业机密的、不宜公开审理的案件,证据交换制度仍然必须遵循传统程序。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董兵兵 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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