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查询权
赋予地方政府对申请人资产、财产情况的前置查询权的条款内容,一直得以保留。
在草案起草的过程中,作为牵头部门,住建部多次向法律专家学者、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各方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每次征求意见的情况,”条例“草案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总的章节、结构也存在一定的变化,但是赋予地方政府对申请人资产、财产情况的前置查询权的条款内容,一直得以保留。”7月3日,一位参与征求意见工作的专家向记者表示。
2012年4月和8月,住建部针对“条例”草案集中进行了两次征求意见、建议工作,并形成了两份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尽管两份征求意见稿在章节、框架等方面做出了相应调整,但前置查询权的内容,未发生变化。
2012年8月,住建部在云南省昆明(楼盘) 市召开“住房保障条例座谈会”,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用于会议讨论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包含了上述内容。
草案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查询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住房、车辆、存款、有价证券等情况,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记者了解到,在座谈会上,对于上述内容地方主管部门没有提出异议,因此未对此内容进行修改。而相比2012年4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8月征求意见稿仅在文字表述上进行了处理,并将上述内容由“第二十六条”前移至“第二十一条”。
在此之前,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对购买人资质审核的方式,一般采用个人申报制,由申请人提出各类证明,证实其符合属地住房保障标准,而后通过在社区公示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方政府并未得到授权主动向银行、金融机构等部门、组织和单位查询个人财产、资产情况。
“按份共有”诉求
“实现分配公平的问题,根本上还是要消除保障房未来牟利的空间,也就是在再上市交易这一领域卡紧。”
“在”申报——公示“的模式下,由于公示的范围有限,且是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证明有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群众举报,如果无人举报,或者通过其他的运作实现无人举报,那么公平分配保障房就存在一定的漏洞。”一位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员表示。
2012年12月26日,微博 爆料称河南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之女在郑州拥有11套经适房,此后翟振峰又分别被曝出骗取二胎生育指标、伙同其弟倒卖经适房、挪用公款3000万元等问题。2013年1月13日,郑州市检察院宣布,翟振锋已由河南省检察院决定逮捕。
“实现分配公平的问题,根本上还是要消除保障房未来牟利的空间,也就是在再上市交易这一领域卡紧。”中国房地产学会会长陈国强表示。
记者了解到,对于购置型保障房的再上市交易问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土地税费优惠等因素,规定配售的保障性住房政府和购房人所有权份额比例,也可以直接规定上市交易价款的分配比例,并在合同中约定;购买保障性住房满五年,承购人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缴纳相应价款后,获得完全所有权;购房人获得完全产权后的交易所得,须按上述比例上缴纳房价款;在同等情况下,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
在此之前,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共有产权,政府并未有统一规定。地方政府一般采用满五年之后补缴综合地价款的方式,使购置型保障性住房(一般为经济适用房)获得上市交易资格。
但由于房地产市场价格上涨,房屋的增值部分远远超出保障房的购买原值和补缴的综合地价款,从而产生牟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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