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近日发出通知,对加快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等民生工程实施进度提出要求,对列入今年开工计划目前暂未开工的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要求必须在7月15日前开工。
该通知要求,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紧扣时间节点,在原倒排工期的基础上,提速增效,加快辖区项目的场地平整、临时围墙拉设和施工便道修建等,尽快落实开工条件。
对于市直相关部门,通知要求其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建立保障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批、联审联批,及时反馈。对审批手续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督促完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及时沟通、直接对接解决报建中存在的问题,减少环节,争取时间,确保合法高效。
据悉,市房产局会同市效能办将加大对2013年新增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开工督查调度,对工作不力、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由市监察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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