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南平市总工会与南平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南平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未将南平市府前路36号延府豪庭2号楼五楼整层房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南平市总工会,延平区人民法院对其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
事情还得从2004年说起。南平博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开发延平区延府豪庭房地产项目时,与被征地拆迁方南平市总工会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同意将延府豪庭2号楼的5层整层安置给南平市总工会。按照建设规定,博基公司还应当按照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的标准设计社区管理活动用房,无偿交付给延平区四鹤街道延福社区作为办公用房,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然而,在项目开发的过程中,博基公司却私自对建造设计图进行了修改,将原注明为南平市总工会用房中的部分用房(面积为214.03平方米)改为社区用房。
可博基公司不但没有将变更结果告知南平市总工会,而且社区用房的产权单位南平市国资委对此也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博基公司导演了一出“一女嫁二夫”的闹剧。
延府豪庭项目建成后,南平市总工会以博基公司未按协议约定为由向延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延福社区在明确了社区办公用房地点,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之后,先后投入了30多万元对现在的办公地点进行了装修,并于2011年1月正式入驻,开始为社区居民服务。但因为这场纠纷,延福社区正常的社区服务工作受到了影响。
2011年,案件经延平区法院一审和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认为博基公司违反补偿协议内容,应将延府豪庭2号楼5层整层交付给南平市总工会,并赔偿逾期安置补偿的费用。
但由于延福社区在案件纠纷地点已经装修入驻,涉及装修费用补偿、群众利益等问题,若简单地将其强制迁出将带来诸多不良社会效果,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社区作为公益性服务机构,应当要有合适的、方便居民办事的办公地点,如果处理不当将给延福社区居民的服务工作带来极大不便。针对这一问题,延平区法院在今年3月29日举行了一场执行案件群众评议会,邀请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四鹤街道、延福社区居民,政法委、国资委、信访局等单位的代表们对案件的执行提出意见。最终,评议会对案件的执行达成共识,要求博基公司另外选择一块面积相当的、适合办公的地点,按标准装修完成之后交付给延福社区使用。对此,延福社区和南平市总工会表示同意。但是,博基公司至今仍然不予履行。
目前,延平区法院正在制定既能维护申请人南平市总工会合法权益,又能妥当安置延福社区的“两全”执行方案,该案正在积极执行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