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马鞍山市花山区了解到,该区拧紧征迁拆迁工作纪律“发条”,出台了《征迁拆迁工作中党员干部“十个不准”纪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参与征迁拆迁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要求,确保政策坚持到位,快速平稳有序推进全区征迁拆迁工作。
《规定》要求,参与征迁拆迁工作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准违反政策,不准弄虚作假,不准设置障碍,不准袒护亲友,不准反面宣传,不准聚众闹事,不准私搭乱建,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欺报瞒报,不准截留、侵占、挪用被征收、征用土地单位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切实规范自身行为,确保政策坚持到位。
据介绍,出台该《规定》,就是要参与征迁拆迁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增强自律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始终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碗水端平”的原则,在政策范围内坚持最大限度补偿,尽可能照顾被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让群众得实惠;同时,坚持依法征迁、阳光征迁、和谐征迁,坚持公开操作,做到程序规范合法,全面接受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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