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随着国家调控政策的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发生了较为明显的变化。为应对新的形势,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商品房销售行为的规范,市物价局在经过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讨论研究制订有效措施并形成下发通知,进一步强调对商品房价格备案工作以及对明码标价工作的规范。其中,对商品房备案价格下浮比例和重新备案时长进行了调整。
通知强调,商品房经营者要严格履行销售价格备案手续,严格执行“一价清”制度,做好明码标价,如实填写并摆放《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牌》等等。如果发现商品房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和公示收费的,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行政处罚。
在调整的政策中,商品房备案价格下浮比例由原来的5%调整为10%,商品房价格重新备案的时长从原来的6个月缩短为3个月。
“此次政策的调整,将使房地产企业对于商品房价格的调整更灵活,更能贴近市场需求变化,有利于加强对商品房价格的控制和维护商品房价格的稳定。”一位房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如是说。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房地产业在我市发展十分迅猛,各小区如林般在皖西大地上耸立。目前,已有超过7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驻六安市场。众多房企的入驻,在推动六安城市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也曾一度为六安房地产价格市场带来混乱。对此,我市物价部门不断加强有关价格监管机制的建立完善,加大对整个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规范,有力地推动了房地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2010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首次提出实行价格备案和明码标价制度。同月,市物价局、市住建委随后联合出台了《六安城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实施细则》(试行),正式拉开了我市价格备案和明码标价制度实施的帷幕。
自这项政策落地以来,我市物价部门严格按照实施细则,严把备案手续,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同时,积极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备案程序,提升服务水平,为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规范、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市物价局还进一步加强检查工作。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的在售楼盘的价格检查,由以前的专项检查、全面检查,改为常规检查、跟踪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查检查工作的常规化和规范化,建立起在售楼盘价格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有效地遏制房地产企业制度执行不力、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不全面等各种隐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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